第一條:競賽郵展
依國際集郵聯合會郵展競賽展集評審一般規則第一條第四項增訂
專題展集評審條款之旨趣,訂定本特殊規則。
亦請參閱專題展集評審指導要點。
第二條:競賽展集
專題展集是專題郵集的一部份。依照計畫來將一個專題開展,並
藉著所選票品來展示專題的和集郵的最佳知識。
上項知識,經過具有灼見的和精妙的運用,能使得材料的選擇最
佳,安排最好,專題說明最為正確。
第三條:展集構成原則
3.1 專題展集可用各種切題的適當的集郵材料,非郵品不得
列入。
3.2 專題展集由下列專題要素構成:
3.2.1 計畫
郵集與展集之結構如何,如何區劃章節,胥依計畫。計
畫要求正確,合邏輯,講平衡,凡與題目有關的,都要
涵蓋。而且,計畫應完全與所選題目步調一致,編排要
全部合乎專題標準。
計畫可:
*自由編寫,以達成專題或觀念的綜合為目的,
*或由所選專題中自然地引導出來。例加以分析方式描
述組織、制度和週期性事件之專題。
一個計畫如以發行日期、國家,或其他地理區劃,材料
的種類來分類,是不被接受的。
計畫應容納在一頁之內,列在展集之首。詳述郵集之內
涵,區劃章節,以及展出各章的大小。
3.2.2 開展
開展指完全按照計畫對專題做深入的經營。它的目的在
達成專題的有創見的經營,或有見地的經營,或兩者兼
具。
深入的開展,唯有通過對專題的每一個層面詳細的分析
和綜合才能獲致。創見指自行獨立開展一個新的專題,
見地拍在熟知的專題上開拓新的層面或用新的方法加以
經營。
經營利用下列專題資料:
-發行目的
-圖案設計的主要和次要因素
-其他郵政特性
成功的開展需要:
-對所選專題有澈底的理解
-有高度的集郵知識(參見第四條第三項)
專題說明文字要正確,簡明和切題,不但要介紹展出的
票品,還要使專題的環節前後連結。
3.2.3 集郵材料
每一件郵品必須嚴格的與所選專題相關,能清楚地表達
專題訊息。若使用蓋銷過的郵品,則應選擇那真正經過
郵寄並符合當時郵資的實寄封。
專題展集中包含集郵研究時,應與專題開展融和,不可
影響到專題故事線的流暢。
第四條:展集評審標準
評審一般規則第四條所訂之一般標準,視專題展集的特性,可以
引用來作為評審之基準。
4.1 計畫的標準,要品評由展集看出來的郵集的結構。
計畫之評審要考慮下列各項:
-要有計畫頁而且計畫適當
-計畫要和標題一致
-要區劃章節正確,合邏輯和均衡
-計畫涵蓋開展所需的各個部分
-方法要有創見和見地
4.2 開展的標準,要求評審開展是否遵照計畫進行,以及專
題的研究和專題的重要性。
專題研究包括:
-個人心得
-範圍,深入程度和平衡
-創見和見地
-由下列看出來的專題知識
。材料的正確運用
。說明文字的貼切
。材料和說明文字的關連性
專題的重要性指專題開展的困難程度。
4.3 集郵知識的標準,要求評審一般的和特殊的集郵知識,
以及集郵的重要性。
一般的集郵知識包括:
-完全遵守集郵規則
-郵政文件的適切程度
-當需要做集郵說明時,做得正確與否
特殊的集郵知識包括:
-擁有的集郵材料力求其包涵廣闊
-集郵材料的平衡使用
-個人的集郵心得和研究
集郵的重要性係指所用素材集郵的重要性。
4.4 品相與稀有性(參見評審一般規則第四條第六項)
4.5 外觀(參見評審一般規則第四條第七項)
第五條:評審展集
5.1 專題展集將由在該領城中公認的專家依郵展一般規則第
五章第三十一至四十七條規定予以評審(參見評審一般
規則第五條第一項)。
5.2 為使評審對專題展集的評審達到均衡,特訂定下列評分
標準。(參見評審一般規則第五條第二項)
-計畫20分
-開展(處理)和重要性30分
-集郵的知識,心得和研究20分
-品相和稀有性25分
-外觀5分
-總分100分
第六條:最後條款
6.1 因翻譯而對本規則產生歧義時,以英文本為準。
6.2 本規則於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五日經FIP第五十四次羅馬
大會通過。嗣於一九九二年五月四日經FIP第六十一次
格蘭那達大會修訂。修訂後的本規則,自一九九五年一
月一日起實施。
本文摘自今日郵政叢書-專題集郵講義P189-195
作者:Mary Ann Owens
譯者:朱守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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